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(记者 林靖 通讯员 曹英) 今天上午,北京一复制、仿制品专营店被高某以售假为由告上法庭,堪称京城一桩怪案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并一审判决高某败诉。
经查,被告北京文博实业有限公司文博艺苑经营部是一家复制、仿制品的专营店,多年来一直经销各类复仿名家作品。今年11月6日,高某在该店以8375元的价格购得吴作人骆驼图、李可染牧童图等9幅名家作品。
高某诉称,几天后他发现所购画作均为假画,认为被告以临摹复制品假冒名人作品出售,对消费者构成欺诈,故要求对方双倍赔偿购画款共计16740元。
被告对此表示非常意外,在庭审中辩称该店是一家正规经营高水平复制品的单位,店外有“文物复仿专营店”字样,店内有顾客参阅简介,导购人员也明确告知原告店里出售复仿制品,原告对此认可并要求打折。该店认为,原告并非一名正常的消费者,并以原告有诈骗和诬陷行为而反诉其赔偿被告人民币11950元。
办案人员审理此案后,以现场勘查笔录证实,被告营业部门口处挂有“复仿文物”的牌匾标识,而原告高某出示的“售货小票”背面也赫然写着“均为复制”字样。据办案人员说,原告当初将这张小票提交法院时,还特意在背面牢牢粘上了一张写满字迹的纸,真可谓机关算尽。
“打假”打到了复仿专营店,如此消费者确实少见。法院最终认定,高某未如实陈述事实妨碍了诉讼,予以严厉批评,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